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职工监事王国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需尽快召开监事会审议选举监事会主席等事项。因此,监事会豁免召开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国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后附),
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选举王国林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继续履职及作出承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流程,公司第十届监事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并作出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7月25日
附件:
王国林,男,196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曾任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