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库存股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意见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礼顺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被提名的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被提名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2、吴礼顺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候选人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候选人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候选人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3、同意提名吴礼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综上,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库存股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库存股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库存股的议案》。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守廉 张新民 郭禾 王茤祥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