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奋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0,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70%,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奋进投资累计质押股份为23,5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9.469%,占公司总股本的2.778%。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奋进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 是 | 12,550,000 | 10.375% | 1.481% | 否 | 否 | 2023年7月17日 | 2026年7月16日 | 银河 证券 | 偿还 债务 |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 是 | 11,000,000 | 9.094% | 1.298% | 否 | 否 | 2023年7月19日 | 2026年7月17日 | 银河 证券 | 偿还 债务 |
控股股东奋进投资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 是 | 23,000,000 | 19.015% | 2.713% | 2020年10月19日 | 2023年7月18日 | 银河证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 是 | 14,000,000 | 11.574% | 1.652% | 2022年8月15日 | 2023年7月20日 | 中信证券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 120,960,000 | 14.270% | 37,000,000 | 23,550,000 | 19.469% | 2.778% | 0 | 0% | 0 | 0% |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奋进投资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不存在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的情形。
2、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奋进投资不存在将于半年内和一年期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奋进投资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3、控股股东奋进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奋进投资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情况。
5、控股股东奋进投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奋进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加以应对,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初始交易委托单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交易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