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其中董事何青、向东、许文龙、李晓东、毕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7,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经过专项研究论证,制订了《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8月15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