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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正邦: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4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双胞胎信达联合体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的具体条款、款项支付安排等均尚未确定,重整投资协议涉及的债务清偿方式需进一步商谈确定。公司是否能与双胞胎信达联合体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2年10月25日,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南昌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为依法推进公司重整工作,维护各方权益,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29),公开招募公司重整投资人。

2023年7月20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2022)赣01破申49号《民事裁定书》,南昌中院裁定受理锦州天利粮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2023)赣01破16号《决定书》,南昌中院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招募情况

根据《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的规定,重整投资人报名期限自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3日16时止。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所需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重整投资报名材料及缴纳意向金等。

在报名期限内,共有11家意向投资人(联合体视为1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公司重整投资。上述11家意向投资人均已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保证金。报名期限截止后,临时管理人及公司配合各组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经进一步沟通及筛选,共有10组意向投资人(原11组投资人中2组合并)均已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2000万元/组。 7月22日,公司接到管理人的通知,获悉正邦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根据《正邦系企业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规则及评分细则》依法评审表决,经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认双胞胎信达联合体(牵头投资人: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为中选投资人。

后续,管理人将与中选投资人及联合体内全部成员开展重整投资协议磋商及签订工作,相关工作进展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双胞胎信达联合体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的具体条款、款项支付安排等均尚未确定,重整投资协议涉及的债务清偿方式需进一步商谈确定。公司是否能与双胞胎信达联合体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4、因南昌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

(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7月2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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