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9 |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 公告编号:2023-040号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
月
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达电影”)的间接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文化集团”、“转让方”)与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儒意”、“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万达文化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投资”)49%股权转让予上海儒意。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儒意通过万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3,578,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万达文化集团通过万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2,295,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万达文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9,790,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万达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健林先生。
、万达投资于2023年
月
日向陆丽丽女士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6%),于2023年
月
日向一致行动人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77,352,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4%)。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万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35,873,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万达投资及其一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3,368,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9%。截至目前,上述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近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万达文化集团通知,获悉万达文化集团拟转让其持有的部分万达投资股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3年
月
日,万达文化集团与上海儒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万达文化集团拟向上海儒意转让其持有的万达投资49%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262,000,000元。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万达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健林先生。
(一)万达投资前次协议转让及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
月
日,万达投资与陆丽丽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万达投资向陆丽丽女士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股份1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6%),转让价格为
12.07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万达投资持有万达电影股份613,226,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4%,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万达电影股份673,368,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38号)。
、2023年
月
日,万达投资与其一致行动人莘县融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万达投资向莘县融智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股份177,352,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4%),转让价格为
13.17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万达投资持有万达电影股份435,873,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万达电影股份673,368,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39号)。截至目前,上述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二)转让方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万达文化集团持有万达投资
98.8%股权,通过万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5,873,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万达文化集团、莘县融智及林宁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3,368,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9%,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健林先生。变动前万达电影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99.76%
1.2%
1.2%2%
98% | 2% |
100%
100%
98.8%
98.8%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王健林先生
王健林先生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思聪先生
王思聪先生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
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
0.2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万达文化集团持有万达投资
49.8%股权,通过万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2,295,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健林先生。万达文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0.24%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万达投资(万达文化集团和王健林先生合计持股51%) | 222,295,619 | 10.20% |
莘县融智 | 222,437,331 | 10.21% |
万达文化集团 | 600,016 | 0.03% |
林宁 | 14,457,831 | 0.66% |
合计 | 459,790,797 | 21.10% |
0.03%
0.0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变动后万达电影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99.76%
1.2%
1.2%2%
98% | 2% |
100%
100%
49.8%
49.8%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王健林先生
王健林先生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思聪先生
王思聪先生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
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
0.24%
0.24%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49%
(三)受让方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儒意及相关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儒意持有万达投资49%股权,通过万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3,578,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
二、本次协议转让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49%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 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05358074XU |
注册资本 | 8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张霖 |
成立时间 | 2012年9月19日 |
0.03%
0.0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
住所 |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75号2001室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万达文化集团100%股权。 |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 张霖先生,万达文化集团执行董事和经理,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通讯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 |
(二)受让方情况
企业名称 | 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706257734X3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柯利明 |
成立时间 | 2013年3月1日 |
住所 | 上海市松江区富永路425弄212号1097室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影视投资,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服装设计,美术设计,动漫设计,礼仪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会展服务,摄影摄像,翻译服务,文艺创作,广告设计、制作、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柯利明先生持股99%,张国良先生持股1%,实际控制人为柯利明先生。 |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 柯利明先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通 |
上海儒意为香港上市公司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儒意”00136.HK)协议控制的下属公司,中国儒意拥有上海儒意100%的实际权益。中国儒意实际控制人柯利明先生为中国籍公民。
(三)关联关系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标的股份
乙方所持有的万达投资的4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7,000万元)。
2、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62亿元。
3、价款支付方式
甲方应当:(1)于本协议签订次日向乙方支付2亿元保证金;(2)于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8亿元借款,该借款于甲方另行指定日期转为股权转让价款;(3)尾款按双方议定的方式支付。
4、协议的生效和变更
(1)本协议于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未经本协议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均属无效。
5、协议签署日期
2023年7月20日。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万达文化集团与上海儒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