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7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卫利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唐睿德、唐建荣、李建辉、秦舒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要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高性能电子材料研发生产基地暨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加强对上游原材料供应链安全性的保障力度,强化公司在光伏新能源和半导体电子领域的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并同意公司与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高性能电子材料研发生产基地投资协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将规划建设年产5000吨硝酸银、1800吨金属粉体等高性能电子材料生产线,项目建设规划用地约70亩,公司将
结合实际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投入建设。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当地设立全资子公司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