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7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5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4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小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周小兵、孙新明、朱建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11.94元/份调整为
11.19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周小兵、孙新明、朱建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7月2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0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