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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股份”、“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全资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电子”)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用于“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一期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24号文核准,海星股份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1,200,000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共计募集资金686,4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775,84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9,624,16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以及前期已支付的部分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452,231.2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78,171,928.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3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 总额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新一代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项目海星股份39,366.0024,600.0019,217.19
2长寿命高容量低压腐蚀箔项目海一电子13,660.0011,300.0010,000.00
3新一代纳微孔结构铝电极箔项目海力电子13,127.008,600.008,600.00
4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中雅科技21,595.0016,000.0016,000.00
5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海星股份5,508.005,500.004,000.00
6补充流动资金海星股份10,000.0010,000.0010,000.00
合计103,256.0076,000.0067,817.19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的5,9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首批项目建设。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新一代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项目”的7,000万募集资金及“长寿命高容量低压腐蚀箔项目”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一期项目建设(包含首批10条生产线)。

三、本次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海力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海力电子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至该募投项目建设结束之日止。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7150519791
成立时间2006年08月18日
注册资本21,500万元
公司住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城路8号
法定代表人周小兵
公司股东海星股份持股93.02%、联力企业持股6.98%
经营范围电极箔及相关电子材料、机电设备及备件的生产和销售;新技术开发。(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时间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净利润 (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31,734.2717,283.7548,123.90699.17
2023年3月31日/2023年1-3月32,617.4818,770.0016,090.85-513.75

五、本次借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借款到位后,将存放于海力电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借款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7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全资子公司海力电子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借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海星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力电子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海星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力电子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王 耀 俞高平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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