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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2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3-070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前期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三明”)转让了森林资源资产,为做好上述转(受)让森林资源的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中林三明委托永安市佳盛伐区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盛公司”)承担不动产权证登记技术服务工作,技术服务费为46.82万元。

2、中林三明与公司受同一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佳盛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董事康鹤、雍娟、田丰、刘丽杰回避表决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安市佳盛伐区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不动产权证登记技术服务合同暨触发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福建省永安市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南山路2号7幢4楼411室法定代表人:李洋注册资本:50000 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91350481MA351TC83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树木种植经营;木材销售;化肥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花卉种植;人工造林;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林木种子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中国林木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林三明 100%股权

(二)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082,165,564.85
负债总额728,123,932.18
所有者权益354,041,632.67
营业收入81,664,148.62
净利润5,291,896.00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林三明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为中国林木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务院国资委,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为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林三明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同时,佳盛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约定的不动产权证登记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前期公司转让中林三明的森林资源的转移登记及地籍调查工作。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并经多方询价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委托内容

根据前期公司与中林三明签署的转让协议,以及转让协议中涉及的转(受)让森林资源涉及的原林权证状况,中林三明委托佳盛公司进行转移登记及地籍调查工作,具体如下:

1.转移登记:因资产转让导致权属发生转移涉及的林木(地)转移登记工作(即为中林三明申请办理中林三明向公司受让的森林资产不动产权证)。

2.地籍调查:因上述原林权宗地的界址、面积发生变化所需配套开展的不动产地籍调查工作。

(二)工作期限

佳盛公司在收到中林三明提交的完整产权登记申报资料后3个月内,完成不动产权证登记技术服务工作,并向中林三明提交《不动产权证》。

(三)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技术服务费:不动产权证登记技术服务费单价为4.8元/亩。

付款方式:佳盛公司完成不动产权证登记技术工作后,中林三明向佳盛公司支付全部技术服务费。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与中林三明于2022年森林资源转让协议签订所产生的后续产权交割、登记等事宜之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

响。根据中林三明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资信情况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中林三明公司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及交易款项的支付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较高的风险。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除本次公告的服务合同之外,近12个月,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中林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累计为464.74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关于永安市佳盛伐区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不动产权证登记技术服务合同暨触发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完成公司与中林三明于2022年签订的森林资源转让事宜之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作出上述决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书;

3、不动产权证登记技术服务合同;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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