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本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良好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的内在要求,我们对2023年7月21日提交公司2023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经理层2022年业绩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了2022年度经理层业绩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标准,经理层业绩考核及薪酬标准以公司发展战略为指引,以落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目标,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规模、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经理层的工作职责与激励作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赵顺强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2022年业绩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二、关于提名赵顺强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通过对赵顺强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表现等多方面进行审核,我们认为赵顺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意提名赵顺强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刘秋东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通过认真审阅刘秋东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刘秋东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意提名刘秋东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名范白涛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通过对范白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进行审核,我们认为范白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意提名范白涛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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