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71-5号301(1-3层)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使用7,636.2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