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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亚玛顿(本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亚玛顿”)出于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需求,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申请授信,主要用于固定资产借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合计金额2,500万元。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按担保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保证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亚玛顿(本溪)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21MABYH32U7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经营期限:2022-09-06至2032-09-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

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上海云天玻璃有限公司持股49%。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1,515.49531.16984.333,490.482,077.481,413.00
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15.67-15.67119.15-71.33-71.33

本溪亚玛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担保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保证范围: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溪亚玛顿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且日常经营管理以公司为主,本次担保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不设置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本溪亚玛顿稳健经营

及长远发展,且担保风险处于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亚玛顿(本溪)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与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风险基本可控。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0,544.1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6%。其中: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为28,697.87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46.2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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