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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集科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万集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32,29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87.9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528,301.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471,686.20元。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2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10957)。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25,984.7622,669.21
2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477.9616,477.96
总计42,462.7239,147.17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2日及2022年5月2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签订时间专户存款额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200000086673000666186172022年1月12日393,882,648.68
合计393,882,648.68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87.9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528,301.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1,471,686.20元。

截至2023年7月6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放余额备注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20000008667300066618617114,774,790.52-
合计114,774,790.52-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6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163.5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25,984.7622,669.2112,513.5055.20%
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477.9616,477.9615,650.0894.98%
合计42,462.7239,147.1728,163.58--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7月6日,公司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投入比例募集资金余额
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477.9615,650.0894.98%827.88

2、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827.88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27.88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杭立俊 贾 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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