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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1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合法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现实情况和战略需求,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的申请及发行工作,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9、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事前认可意见

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已承诺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卓芹吴春波张勇博

2023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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