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在长春市高新区红旗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参加董事共计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轩景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