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的优化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竣工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变化,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