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两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天士力两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第一、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至2024年7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斌 王爱俭 Xin Liu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