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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1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股东易峥、叶琼玖、于浩淼、王进、北京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发布《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下期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6)。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易峥先生、董事于浩淼先生和王进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叶琼玖女士、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原名:上海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023年6月25日名称变更为北京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士奥”)因自身资金需要,拟于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500,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目前,上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期间,易峥先生、叶琼玖女士、于浩淼先生、凯士奥尚未实施减持计划;王进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内合计减持2,586,200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王进集中竞价2023.06.13180.981,381,4000.26
集中竞价2023.06.14184.211,204,8000.22
合计182.482,586,2000.48

王进本次减持的股份均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易峥合计持有股份194,221,00036.13194,221,00036.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555,2509.0348,555,2509.03
有限售条件股份145,665,75027.10145,665,75027.10
叶琼玖合计持有股份61,730,61411.4861,730,61411.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432,6542.8715,432,6542.87
有限售条件股份46,297,9608.6146,297,9608.61
凯士奥合计持有股份50,881,8299.4650,881,8299.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716,7072.3612,716,7072.36
有限售条件股份38,165,1227.1038,165,1227.10
于浩淼合计持有股份26,609,7024.9526,609,7024.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652,4261.246,652,4261.24
有限售条件股份19,957,2763.7119,957,2763.71
王进合计持有股份21,290,2823.9618,704,0823.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22,5710.992,736,3710.51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67,7112.9715,967,7112.9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未做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易峥先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易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2.叶琼玖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3.王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4.于浩淼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5.凯士奥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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