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关于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叶青先生、刘凤山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