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为提高决策效率,尽快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工作,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0日以电话和口头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成军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豁免监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3年7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4万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