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为提高决策效率,尽快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工作,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0日以电话和口头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发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7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4万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许发军、孙昌玲、吴军、郭汉泉、魏洪宝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