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青岛润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完善动物大健康系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此次收购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或交易对方之间均不存在影响其评估工作独立性和准确性的关联关系。
公司此次收购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收购青岛润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事项。
独立董事:林英庭、王京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