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2023年7月19日,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内容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961,788元。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2,826,238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961,788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802,826,238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一百零八条 | 董事会目前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 | 第一百零八条 | 董事会目前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4名。 |
第一百一十三条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三条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名誉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名誉董事长可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名誉董事长不是董事会成员,不享有董事会董事的相关权利、也不承担董事相关义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备案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