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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维存储: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0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收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其他监管关注文件

2023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3】007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监管工作函》就公司以下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1、就公司4月11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提及连续1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内容,提出更正并补充风险提示的要求;

2、就市场热点概念的相关内容或问题,对公司提出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稳慎做好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的明确要求;

3、对公司提出应高度关注股价走势、估值变化等情况,充分揭示风险等明

确要求;

4、对公司提出应认真自查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股价严重异常波动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事项等明确要求。在收悉上述监管工作函后,公司高度重视来函事项,针对《监管工作函》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仔细研究和认真核查,并进行了书面回复说明,于指定期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报送了书面回复材料。同时,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及时披露了《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更正及风险提示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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