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智翔金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68.00万股,并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5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6,668.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7,500.00万股变更为36,668.00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拟将《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 公司于【】年【】月【】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3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68.00万股,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668.00万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36,668.00万股,均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百〇三条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自行失效。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公司原章程自行失效。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