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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0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7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19日通过口头告知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过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宫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选举宫志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成员:

序号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其他委员
1战略委员会宫志强于廷华周国庚
2提名委员会黄兆阁宫志强赵春旭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春旭于廷华周国庚
4审计委员会周国庚郭德庆赵春旭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宫志强先生的现场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聘任于廷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宫志强先生的现场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聘任潘兴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公司总经理于廷华先生的现场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聘任宫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宫志强先生的现场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聘任王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聘任顾晶晶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23年8月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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