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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惠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0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人员,均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2、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得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以2023年7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64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44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4.00元/份。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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