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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0

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8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5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2年5月30日至 2022年6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9)。

(三)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2)。

(四)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一)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已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在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之后,有3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2,000股进行作废处理。

(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204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的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11名激励对象(不包括前述3名离职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1,022,1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共作废1,074,1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及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作废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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