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3-053),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14,492.7653万股变为14,557.4507万股,注册资本由14,492.7653万元变为14,557.4507万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492.7653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57.4507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492.765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557.450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修订后《公司章程》工商备案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