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8月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1 | 非独立董事:徐小敏 | √ |
1.02 | 非独立董事:陈不非 | √ |
1.03 | 非独立董事:徐铮铮 | √ |
1.04 | 非独立董事:柴中华 | √ |
1.05 | 非独立董事:庞正忠 | √ |
1.06 | 非独立董事:周浩楠 | √ |
2.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1 | 独立董事:丁国良 | √ |
2.02 | 独立董事:曾爱民 | √ |
2.03 | 独立董事:李征宇 | √ |
3.00 | 关于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 |
3.01 | 股东监事:朱文彬 | √ |
3.02 | 股东监事:朱圣强 | √ |
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回执(附件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需在2023年7月31日下午17:00前传真或发送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A幢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陈敏、徐丽芬
联系电话:0576-83938250
传 真:0576-83938806
电子邮箱:002126@yinlun.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126
2、投票简称:银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4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本人(单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二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1 | 非独立董事:徐小敏 | |||
1.02 | 非独立董事:陈不非 | |||
1.03 | 非独立董事:徐铮铮 | |||
1.04 | 非独立董事:柴中华 | |||
1.05 | 非独立董事:庞正忠 | |||
1.06 | 非独立董事:周浩楠 | |||
2.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1 | 独立董事:丁国良 | |||
2.02 | 独立董事:曾爱民 | |||
2.03 | 独立董事:李征宇 | |||
3.00 | 关于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 |||
3.01 | 股东监事:朱文彬 | |||
3.02 | 股东监事:朱圣强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日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 3:
回 执
截至2023年7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注: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在2023年7月31日17:00前将本回执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