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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8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延期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取消部分议案、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6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了《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确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8,192,5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6月13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根据以上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如下:P=P

-V=6.75-0.09=6.66元/股。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属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6月13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75元/股调整为6.66元/股。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激励计划所涉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授予日、授予条件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调整事项和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包括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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