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说明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许建沪、尚拓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江阴尚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70%的股权,并拟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34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机构对本次重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对《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进行了补充披露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的公告内容。鉴于最新情况变化等原因,公司对前次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补充更新。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中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上会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报告书章节 | 章节内容 |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 | 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二章风险因素分析/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四)整合风险”中对本次收购后的整合风险进行了更新提示。 |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