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信息化系统开发与改造项目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及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信息化系统开发与改造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荟宏科技”)预计关联交易金额78.00万元。
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信息化系统开发与改造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余军、余丰均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
(二)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发生金额(含税) |
向关联人购买软件开发服务 | 荟宏科技 | 295.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5年12月16日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8号4栋515房,4栋517房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2MA002HP542法定代表人:陈海华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大数据服务及软件开发业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荟宏科技资产总额为367.52万元,扣除对小股东云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付款后负债总额为62.46万元、资产负债率16.99%。2023年1-6月,营业收入83.92万元、净利润-187.31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60%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单位:万元
序号 | 卖方 | 买方 | 服务项目 | 结算价格 | 付款方式 | 预计交易期限 | 预计交易金额 |
1 | 荟宏科技 | 原尚股份 | 软件开发服务 | 市场价格 | 合同约定 | 2023年7月-2023年12月 | 78.00 |
公司通过向三家软件开发企业邀标的方式,考察了三家公司的资质、技术实力及价格等条件后,向荟宏科技采购软件开发服务,其价格与其他两家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条件为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荟宏科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执行市场价格,交易遵循公允、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余军、余丰均已回避表决。同意该项交易。
六、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与荟宏科技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
综上所述,持续督导机构对原尚股份签订《信息化系统开发与改造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