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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9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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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三年七月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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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 3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5

议案一: ...... 7

关于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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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5日 13点30分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国联金融大厦1516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5日

至2023年7月2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主持:董事长 蒋志坚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周建伟

七、会议议程

1、董事长宣读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股份数,介绍参加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律师;

2、董事长宣读会议表决办法,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3、董事会秘书介绍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计票、监票规定;

4、宣读并审议议案;

5、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6、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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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8、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解答股东提问,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9、监票人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10、董事长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2、出席会议股东及董事签字;

13、董事长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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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会议将进行表决的事项

1、《关于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二、现场会议监票规定

会议设计票人三名(其中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一名、律师一名)和监票人三名(其中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一名、律师一名),于议案表决前由股东及监事推举产生。计票人的职责为:

1、负责表决票的发放和收集;

2、负责核对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

3、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

4、计算并统计表决议案的得票数。

监票人负责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公司聘请的律师与计票人和监票人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三、现场会议表决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全部议案宣布完毕后统一表决的方式,全部议案列于表决票内。

2、按照同股同权原则,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权的权重由该股东所持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比例决定。股东及代理人对表决票中的议案,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内“√”。股东或代理人应在每张表决票的签名栏内签名,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表决票视为无效。

3、统计和表决办法

全部议案宣读完毕,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即就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后由计票人收集、统计表决票数。

四、表决结果的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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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票人统计好现场表决票数后,监票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果出来并汇总后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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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对外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预计情况基本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光环能”)控股子公司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燃机”)、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院热电”)、丰县鑫源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热电”)及其控股子公司丰县鑫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成热电”)产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开展业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运营稳定、可持续发展,为保证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3年度预计公司拟增加为南京燃机、濮院热电、鑫源热电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授信及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63亿元的担保额度,期限为自本议案经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年度公司拟对下述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增加的担保额度如下:

序号被担保方持股比例资产负债率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万元)截止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直接间接
1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51.00%69.77%45,900.000
2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52.00%62.83%13,000.000
3丰县鑫源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公司51.00%67.54%7,650.000
4丰县鑫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80%80.40%4,080.000
合计70,630.000

上述额度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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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殷巷前庄路888号(江宁开发区)

2、法定代表人:徐辉

3、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

4、成立时间:2015-07-07

5、经营范围: 燃气发电、供热、供冷;分布式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服务;电力供应;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售电业务;销售电气机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97,834,189.81
负债总额765,934,986.7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2,116,538.89
流动负债总额342,551,291.83
净资产331,899,203.11
科目2022年度
营业收入1,018,382,875.07
净利润29,275,6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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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新妙智村

2、法定代表人:徐辉

3、注册资本:1660万美元

4、成立时间:2006-04-18

5、经营范围: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6、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81,533,461.57
负债总额365,381,382.8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4,063,708.34
流动负债总额274,992,685.63
净资产216,152,078.73
科目2022年度
营业收入311,148,085.28
净利润33,107,790.65

(三)丰县鑫源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徐州市丰县盐电路

2、法定代表人: 徐辉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03-06-06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以及附属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50,384,543.34
负债总额371,751,067.0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8,310,846.00
流动负债总额314,082,4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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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页 共 11 页净资产

净资产178,633,476.33
科目2022年度
营业收入465,583,824.31
净利润24,581,479.32

(四)丰县鑫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丰县经济发展大道西侧、丰沛铁路北侧

2、法定代表人:徐辉

3、注册资本:4600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 2010-06-08

5、经营范围: 热力生产及销售;灰渣、除盐水销售;提供与热力生产及销售相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96,783,610.69
负债总额238,608,984.5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1,5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214,841,285.72
净资产58,174,626.10
科目2022年度
营业收入225,985,220.53
净利润5,822,652.1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未来,公司实际签署担保协议时,将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057.776万元(不含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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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预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4%。其中,公司已累计为宁高燃机提供担保34,827.776万元,为中设国联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0,480万元,为高州燃机提供担保1,750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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