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山铝业股票代码:002532
信息披露义务人1:曾超林住所/通讯地址:湖南省双牌县泷泊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2:曾超懿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3:曾明柳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4:曾益柳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5:曾鸿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6: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1号20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7: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01号20207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各方 | 指 | 曾超林、曾超懿、曾明柳、曾益柳、曾鸿、锦隆能源、锦汇投资 |
公司/天山铝业/上市公司 | 指 |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锦隆能源 | 指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锦汇投资 | 指 | 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7月17日签署的《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锦隆能源、锦汇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协议》,导致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锦隆能源、锦汇投资在上市公司中权益发生变动之行为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姓名:曾超林
2、性别: 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3292919820822****
5、住所:湖南省双牌县泷泊镇****
6、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楼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
8、在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1、姓名:曾超懿
2、性别: 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3052119690426****
5、住所: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
6、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楼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8、在公司任职: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1、姓名:曾明柳
2、性别: 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3292919710322****
5、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
6、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楼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
8、在公司任职: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
1、姓名:曾益柳
2、性别: 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3292919730721****
5、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
6、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号B座普洛斯大厦9楼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8、在公司任职:无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5
1、姓名:曾鸿
2、性别: 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3052119810701****
5、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
6、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龙东大道415弄245号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
8、在公司任职:无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6
1、公司名称: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2、注册地: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1号20307
3、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1号20307
4、法定代表人:曾超懿
5、注册资本:99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MA7776EL1P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能源类产业供应链综合服务;焦炭、兰炭、沥青、矿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建材、石油制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产品除外),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期限:2016年11月4日至2036年11月1日
10、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石河子市金裕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495.00 | 50.00 |
石河子市金瑞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495.00 | 50.00 |
合计 | 990.00 | 100.00 |
11、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职务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否在天山铝业任职 |
曾超懿 | 男 | 中国 | 上海市 | 董事长、总经理 | 无 | 是(任公司董事) |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7
1、公司名称: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01号20207
3、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01号20207
4、法定代表人:曾超懿
5、注册资本:99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MA7776EH9D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能源投资;能源类产业综合服务;焦炭、兰炭、沥青、矿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金属材料、建材、石油制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产品除外),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期限:2016年11月4日至2036年11月1日
10、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石河子市金润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495.00 | 50.00 |
石河子市金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495.00 | 50.00 |
合计 | 990.00 | 100.00 |
11、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职务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否在天山铝业任职 |
曾超懿 | 男 | 中国 | 上海市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无 | 是(任公司董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上市公司(原“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2号),核准公司向曾超懿等16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锦隆能源、锦汇投资成为公司股东。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系兄弟姐妹关系,锦隆能源、锦汇投资系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共同控制的企业,为明确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各方签署书面文件约定:“各方彼此协商,以求在一切关乎公司的重大事宜上取得共识并达成一致行动的目的。如果各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同意并确认,在曾超林充分听取并权衡其他方意见的基础上,依照曾超林的意见作出相同意思表示,与曾超林保持一致行动。”因此,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锦隆能源、锦汇投资为一致行动人。2023年7月17日,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与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协议》,该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与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于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股东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各自对未来家庭、事业的发展具有不尽相同的规划,在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等方面无法继续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一致行动,为了便于各自清晰地独立表达作为股东的真实意愿,进一步理顺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要求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经各方充分协商,于2023年7月17日签署《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协议》,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与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的一致行动关系于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仍为一致行动人。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不互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不再属于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将不再与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合并计算;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仍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票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动。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山铝业总股本为4,651,885,415股,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为一致行动人,该等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锦隆能源 | 913,175,412 | 19.63% |
2 | 锦汇投资 | 345,357,966 | 7.42% |
3 | 曾超懿 | 393,778,364 | 8.46% |
4 | 曾超林 | 302,061,587 | 6.49% |
5 | 曾明柳 | 170,331,155 | 3.66% |
6 | 曾益柳 | 157,228,758 | 3.38% |
7 | 曾鸿 | 157,228,758 | 3.38% |
合计 | 2,439,162,000 | 52.43% |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与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在签署《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协议》后,导致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与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持有的公司权益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锦隆能源 | 913,175,412 | 19.63% |
2 | 锦汇投资 | 345,357,966 | 7.42% |
3 | 曾超懿 | 393,778,364 | 8.46% |
4 | 曾超林 | 302,061,587 | 6.49% |
合计 | 1,954,373,329 | 42.01%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交易,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一致行动关系的形成
2020年6月,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2号),核准公司向曾超懿等16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锦隆能源、锦汇投资成为公司股东。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系兄弟姐妹关系,锦隆能源、锦汇投资系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共同控制的企业,为明确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各方签署书面文件约定:“各方彼此协商,以求在一切关乎公司的重大事宜上取得共识并达成一致行动的目的。如果各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同意并确认,在曾超林充分听取并权衡其他方意见的基础上,依照曾超林的意见作出相同意思表示,与曾超林保持一致行动。”因此,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锦隆能源、锦汇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二)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
因公司股东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各自对未来家庭、事业的发展具有不尽相同的规划,在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等方面无法继续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一致行动,为了便于各自清晰地独立表达作为股东的真实意愿,进一步理顺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要求解除一致行动关系。2023年7月17日,经各方充分协商,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协议》,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与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终止各方于一致行动关系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在对天山铝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方面,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与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之间,以及曾明柳女士、曾益柳女士、曾鸿女士三人各自之间,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自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的股东义务。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除信息披露义务外,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履行其他批准程序。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持有股份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限制情况如下:
姓名/名称 | 持有股份数量(股)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质押股份数量(股) | 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 | 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锦隆能源 | 913,175,412 | 913,175,412 | 423,800,000 | 46.41% | 9.11% |
锦汇投资 | 345,357,966 | 345,357,966 | 0 | 0 | 0 |
曾超林 | 302,061,587 | 302,061,587 | 71,520,000 | 23.68% | 1.54% |
曾超懿 | 393,778,364 | 393,778,364 | 71,520,000 | 18.16% | 1.54% |
曾明柳 | 170,331,155 | 0 | 81,200,000 | 47.67% | 1.75% |
曾益柳 | 157,228,758 | 0 | 0 | 0 | 0 |
曾鸿 | 157,228,758 | 0 | 0 | 0 | 0 |
注: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锦隆能源、锦汇投资于2023年7月8日追加承诺,承诺其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除上述限制情况外,不存在其他其持有公司股份处于限制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未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自重组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一直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为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曾超林先生、曾超懿先生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拥有实质影响,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起决定性作用,对于公司经营方针、经营决策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等公司行为拥有决定性支配作用。
综上,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3、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协议》;
5、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天山铝业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温岭市 | |
股票简称 | 天山铝业 | 股票代码 | 00253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曾超林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不变,但持股人发 | ||||
生变化? | ||||
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曾超林直接持股数量:302,061,587股,持股比例:6.49%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曾超林直接持股数量:302,061,587股,持股比例:6.4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 ||
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曾超林
日期:2023年7月17日
附表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温岭市 | |
股票简称 | 天山铝业 | 股票代码 | 00253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曾超懿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不变,但持股人发 | ||||
生变化? | ||||
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曾超懿直接持股数量:393,778,364股,持股比例:8.46%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曾超懿直接持股数量:393,778,364股,持股比例:8.4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 ||
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曾超懿
日期:2023年7月17日
附表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温岭市 | |
股票简称 | 天山铝业 | 股票代码 | 00253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曾明柳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不变,但持股人发 | ||||
生变化? | ||||
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曾明柳直接持股数量:170,331,155股,持股比例:3.66%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曾明柳直接持股数量:170,331,155股,持股比例:3.6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 ||
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曾明柳
日期:2023年7月17日
附表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温岭市 | |
股票简称 | 天山铝业 | 股票代码 | 00253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曾益柳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不变,但持股人发 | ||||
生变化? | ||||
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曾益柳直接持股数量:157,228,758股,持股比例:3.38%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曾益柳直接持股数量:157,228,758股,持股比例:3.3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 ||
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曾益柳
日期:2023年7月17日
附表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温岭市 | |
股票简称 | 天山铝业 | 股票代码 | 00253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曾鸿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不变,但持股人发 | ||||
生变化? | ||||
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曾鸿直接持股数量:157,228,758股,持股比例:3.38%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曾鸿直接持股数量:157,228,758股,持股比例:3.3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 ||
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曾鸿
日期:2023年7月17日
附表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温岭市 | |
股票简称 | 天山铝业 | 股票代码 | 00253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1号20307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不变,但持股人发 | ||||
生变化? | ||||
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直接持股数量:913,175,412股,持股比例:19.63%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直接持股数量:913,175,412股,持股比例:19.6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 ||
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超懿
日期:2023年7月17日
附表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温岭市 | |
股票简称 | 天山铝业 | 股票代码 | 00253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01号20207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不变,但持股人发 | ||||
生变化? | ||||
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直接持股数量:345,357,966股,持股比例:7.42%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直接持股数量:345,357,966股,持股比例:7.4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 ||
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超懿
日期: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