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0 证券简称:通润装备 公告编号:2023-064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沈福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沈福鑫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沈福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润装备”或者“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沈福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在内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沈福鑫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公告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
二、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福鑫,基本情况如下:
沈福鑫,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嘉兴市郊区乡企局下属公司副总经理、嘉兴市鑫联经贸公司总经理、浙江斯帝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嘉兴市太阳能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嘉兴市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浙江京昆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新疆嘉雅绿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沙雅京昆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沙雅京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就征集表决权的相关提案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意见及其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的全部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征集人认为(1)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
奠定坚实基础;同时,鉴于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7月2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者传真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部签收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正泰科沁苑思贤路3255号4号楼4楼
收件人: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邮政编码:201600电话:0512-52346618传真:0512-52346558电子邮箱:jstr@tongrunindustries.com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未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撤销对征集人的委托,但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该股东对于该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沈福鑫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沈福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本授权委托书复
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联系方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