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7月17日发出。
2、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
4、会议由全体监事一致推举陈永丰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陈永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陈永丰先生、修刚先生、孙玉菊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2023年6月30日,公司职工大会已选举张明晶女士、李安宁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上述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选举陈永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陈永丰先生的简历请参见2023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监事候
选人简历(公告编号:2023-038)。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