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董事长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组织工作调动,张建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核查,张建红女士的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建红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建红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张建红女士在任期内辞去上述职务,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
独立董事:
高福安 郑东平 赵阳 何威风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