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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8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晨化”)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363.69万元购买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盐路西侧地块(2023GG022G06),用地面积约127.08亩(具体面积以政府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用地,解决公司基于安全、消防、环保等要求,对于淮安晨化拟投资的年产4万吨聚醚胺(4.2万吨聚醚)和年产3.4万吨聚氨酯功能性助剂项目用地扩建的场地需求,为相关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全资子公司淮安晨化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购买事宜。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名称: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工业园区淮盐路西侧、李湾路北侧;

2、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3、准入产业类型: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项目;

4、出让年限:50年;

5、出让面积:84,720平方米

6、容积率:≥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起始价:2,363.69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与相关部门签署任何协议。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并随着淮安晨化拟投资的年产4万吨聚醚胺(4.2万吨聚醚)和年产3.4万吨聚氨酯功能性助剂项目的建设需要,淮安晨化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前述项目扩建用地,可以有效的解决公司基于安全、消防、环保等要求,对于拟投资的年产4万吨聚醚胺(4.2万吨聚醚)和年产3.4万吨聚氨酯功能性助剂项目用地扩建的场地需求。本次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淮安晨化自有资金,不影响淮安晨化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短期内不会对公司及淮安晨化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完成后的后续投资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后续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淮安晨化本次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战略发展用地,是解决淮安晨化规划发展对经营场地需求的重要举措,也为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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