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我们对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张秋生 马一德 张建卫 王炜阳 马德印
中储股份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