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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3-06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12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提交等方式送达,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家铭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原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及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度的虚增营业收入行为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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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司合计虚增收入105,120,500.89 元,公司需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作出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相关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修订稿)》;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修订稿)》,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关联监事张家铭先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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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根据最新的财务数据,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应内容做了同步调整,编制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关联监事张家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根据最新的财务数据,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做了同步调整,编制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关联监事张家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根据最新的财务数据,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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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应内容做了同步调整,编制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关联监事张家铭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监事张家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完善和健全了公司的股东分红机制。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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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3年3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3年一季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确认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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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