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控股”)购买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绎游船”或“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提示性公告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时间区间段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7日,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首次重组提示性公告披露前第21个交易日(2023年3月29日),西藏旅游股票(代码:600749.SH)、上证综指(000001.SH)及万得证监会公共设施管理行业指数(代码:883181.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 披露前21个交易日(2023年3月29日) | 披露前1个交易日(2023年4月27日) | 涨跌幅 |
公司(600749.SH)股票收盘价 | 12.56 | 13.19 | 5.02% |
上证综指(000001.SH) | 3,240.06 | 3,285.88 | 1.41% |
万得证监会公共设施管理行业指数(代码:883181.WI) | 4,643.61 | 4,725.69 | 1.77%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3.60%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 3.25% |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上市公司股价在首次重组提示性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