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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增加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不含税12,300万元,其中:公司向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不含税2,300万元;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不含税10,000万元。关联董事徐鹏先生、舒文波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魏彦珩先生的辞职申请,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魏彦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魏彦珩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魏彦珩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后,提名吴烨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同意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15日

附件:吴烨女士简历:

吴烨,女,1986年2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助理教授;2021年1月至今在兰州大学工作,现任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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