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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关于担保进展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4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3-058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进展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和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1.26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预计额度内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文件。超过上述额度的融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担保进展及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为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以两部影片应收票房回款收益权质押的方式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持有的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7%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互娱(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及公司关联自然人

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拟对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18 个月,担保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 2.2 亿元,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39次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忠军、王忠磊、刘晓梅、王夫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且关联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故本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具体的融资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银行最终批复或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约定为准。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遵循自愿的原则,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 2.2 亿元。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担保期间公司无需向上述关联方支付费用,亦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1 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04 年 11 月 19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C1-001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774,505,919元

(5)法定代表人:王忠军

(6)公司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

播剧、电视剧(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国产影片发行(凭《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经营),摄制电影(单片)。企业形象策划,影视文化信息咨询服务,影视广告制作、代理、发行,影视项目的投资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2 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3年1-3月2022年
营业收入233,385,378.04402,333,411.40
营业成本157,482,642.09431,716,996.33
利润总额12,339,064.15-921,398,134.90
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0,564,285.45-981,811,954.07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3年3月末2022年末
资产总额5,140,943,148.325,243,854,265.20
负债总额3,707,309,192.723,795,141,234.79
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44,257,286.241,268,524,195.86

注:2023年3月31日报表未经审计。

2、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王忠军先生、刘晓梅女士、王忠磊先生、王晓蓉女士共4人。其中,王忠军、王忠磊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的说明

王忠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晓梅为公司董事、王忠军的配偶。王忠磊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晓蓉为王忠磊的配偶。上述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的情形。

3、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担保总额

2023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关联自然人王忠军为公司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6,500 万元的循环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还为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高于人民币2.6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还为公司向司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的授信提供无偿担保。

三、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对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符合公司的融资计划安排,有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更好的支持公司的业务开展;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安排后续协议的签署。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作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偿债能力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关联自然人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和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

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约为15.38亿元(均为对公司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2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实际担保余额约为14.55亿元(均为对公司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73%。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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