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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光线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4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七月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张 忠张 强雷建设
徐 军毛庆传李成榕
刘志耕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93,301,435股

2、发行价格:8.3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79,999,996.6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69,436,550.30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93,301,435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7月19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目 录 ...... 4

释 义 ...... 6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8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三、发行时间 ...... 14

四、发行方式 ...... 14

五、发行数量 ...... 14

六、发行价格 ...... 14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5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5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6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16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6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27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28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9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3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30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3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2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33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34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 3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6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8

一、发行人 ...... 3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 38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38

四、审计机构 ...... 39

五、验资机构 ...... 39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4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40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40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2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43

一、备查文件 ...... 43

二、查询地点 ...... 43

三、查询时间 ...... 44

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通光线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本上市公告书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通光集团通光集团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大成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立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本公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的情形,此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Tongguang Electronic Wire and Cable Co., Ltd.
法定代表人张忠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16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169号
邮编226103
发行前注册资本364,978,084元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光线缆
股票代码300265
成立日期2002年1月29日
上市日期2011年9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732524934W
所属行业C3831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半导体芯片、光有源、无源器件、电子线缆、光纤光缆;光电传输线和传感器件及组件、部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会秘书姜独松
联系电话0513-82263991
联系传真0513-82105111
互联网网址www.tgjt.cn
电子邮箱cwb@tgjt.cn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流程

1、2022年5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与发行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与发行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

3、2023年2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涉及的自动延期条款作了相应调整,发行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2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议案。

5、2023年5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在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发行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3年1月1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该事项已于2023年1月18日公告。

2、2023年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6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限期为12个月。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6月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发行方案相关附件,包括截至2023年5月31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中的18名(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6家,证券公司20家,保险公司10家,以及其他向发行人或主承销商表达过认购意向的

投资者投资者42家。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报送上述名单后,共收到24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具体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
1谭晓峰
2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锦绣中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张奇志
5王良约
6张辉贤
7天铖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8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Marshall Wace LLP
11北京源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华实浩瑞(武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15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杭州鋆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17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1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秦慧敏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6日申购报价开始前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方式向150名投资者发送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以上名单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发行人律师的全程见证下,2023年6月16日上午09:00-12:00,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21份《申购报价单》。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报保证金),均为有效申购。上述投资者的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1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923,000
2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8.102,500
3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探骊钱湖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002,200
4徐镇江9.004,000
8.505,200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5秦慧敏8.084,200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122,200
8.383,000
7UBS AG9.182,200不适用
8.803,200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692,200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692,200
10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362,285
1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9.662,200
1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12,555不适用
13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383,530
14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8.712,200
1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352,540不适用
9.135,470
8.8917,900
1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364,316不适用
9.0112,216
8.8116,956
17李天虹8.493,700
8.394,500
8.195,300
18王平8.042,400
19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423,000
20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535,100
21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8.135,2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36元/股,本次发行数量93,301,4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96.60元。

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价格(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621,411,483178,999,997.88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620,282,296169,559,994.566
3徐镇江8.366,220,09551,999,994.206
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366,100,47850,999,996.086
5李天虹8.365,382,77544,999,999.006
6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364,222,48835,299,999.686
7UBS AG8.363,827,75131,999,998.366
8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363,588,51629,999,993.766
9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63,588,51629,999,993.766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363,588,51629,999,993.766
1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63,056,22025,549,999.206
1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8.362,631,57821,999,992.086
13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8.362,631,57821,999,992.086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362,631,57821,999,992.086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8.362,631,57821,999,992.08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价格(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月)
限公司”)
16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361,505,98912,590,068.046
合计93,301,435779,999,996.60-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93,301,4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96.60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109,49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98,360,655股),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6月14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7.93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36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5.42%,与申购报价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83.97%。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96.60元,扣除发行费用10,563,446.3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69,436,550.3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及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总额78,000.00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费用类别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9,528,301.84
审计验资费用566,037.74
律师费用188,679.25
印花税192,407.24
发行登记费用88,020.23
发行费用合计10,563,446.30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21日止,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共计779,999,996.60元缴付中信证券指定的账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675号)。

2023年6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260号),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到账。根据验资报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01,4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96.60元;截至

2023年6月26日止,公司已收到中信证券转付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的募集资金770,471,694.76元。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0,563,446.3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69,436,550.3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3,301,435.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76,135,115.30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6月30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价格(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621,411,483178,999,997.88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620,282,296169,559,994.566
3徐镇江8.366,220,09551,999,994.206
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366,100,47850,999,996.086
5李天虹8.365,382,77544,999,999.006
6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364,222,48835,299,999.686
7UBS AG8.363,827,75131,999,998.366
8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363,588,51629,999,993.766
9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63,588,51629,999,993.766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363,588,51629,999,993.76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价格(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月)
1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63,056,22025,549,999.206
1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8.362,631,57821,999,992.086
13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8.362,631,57821,999,992.086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362,631,57821,999,992.086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362,631,57821,999,992.086
16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361,505,98912,590,068.046
合计93,301,435779,999,996.60-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1,411,483
限售期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0,282,296
限售期6个月

3、徐镇江

姓名徐镇江
证件号码3206251965********
住址江苏省海门市****
获配数量(股)6,220,095
限售期6个月

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302775530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吟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262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6,100,478
限售期6个月

5、李天虹

姓名李天虹
证件号码3101011961********
住址上海市黄浦区****
获配数量(股)5,382,775
限售期6个月

6、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8RC8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209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222,488
限售期6个月

7、UBS AG

名称瑞士银行UBS A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投资者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住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3,827,751
限售期6个月

8、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674427721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文朝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567号(金茂大厦)B3101
经营范围创业企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3,588,516
限售期6个月

9、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6楼62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3,588,516
限售期6个月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784445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资本961,242.9377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获配数量(股)3,588,516
限售期6个月

1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3,056,220
限售期6个月

1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FKDP3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俊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D054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631,578
限售期6个月

13、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586822318P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董乐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宝山区淞兴西路234号3F-61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631,578
限售期6个月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获配2,631,578股
限售期6个月

15、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67661926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任颜
注册资本97,882.2971万元人民币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8号滨江基金产业园2栋204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505,989
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三)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除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认购的其他对象在参与本次发行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承诺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申购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六)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无需备案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无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如下:

UBS AG为合格境外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手续。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徐镇江、李天虹为中国国籍自然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手续。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发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需要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已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手续。

2、需要备案的情形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手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鼎盛定增量化精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毅远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泰前锦定增量化对冲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创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70个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46个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兴证全球-承远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证全球-汇丰多策略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证全球-华盛2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等17个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综上,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七)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C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C5-积极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仅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文件》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3徐镇江C4普通投资者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类专业投资者
5李天虹B类专业投资者
6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类专业投资者
7UBS AGA类专业投资者
8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C4普通投资者
9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4普通投资者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A类专业投资者
13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A类专业投资者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6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类专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16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

1、通光线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通光线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预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通过询价获配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通光线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具备实施本次发行的法定条件;

2、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形式符合《实施细则》的规定;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认购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4、发行人尚需为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及公司章程变更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3年6月30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通光线缆;证券代码为:300265;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通光集团境内非国有法人182,830,000.0050.09%0
张钟境内自然人20,766,100.005.69%0
徐镇江境内自然人4,300,000.001.18%0
叶东生境内自然人1,641,405.000.45%0
陈杰境内自然人1,560,100.000.4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16,400.000.31%0
孙丽娟境内自然人962,107.000.26%0
李俊岳境内自然人600,000.000.16%0
刘平境内自然人580,000.000.16%0
胡颜安境内自然人495,500.000.14%0
合计214,851,612.0058.87%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通光集团境内非国有法人182,830,000.0039.89%0
张钟境内自然人20,766,100.004.53%0
徐镇江境内自然6,220,095.001.36%6,220,095.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6,172,249.001.35%6,172,249.0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6,100,478.001.33%6,100,478.00
李天虹境内自然人5,382,775.001.17%5,382,775.00
UBS AG境外法人4,453,112.000.97%3,827,751.00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4,222,488.000.92%4,222,488.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国有法人3,660,516.000.80%3,588,516.00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588,516.000.78%3,588,516.00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588,516.000.78%3,588,516.00
合计250,967,484.0053.88%42,691,384.00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93,301,43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通光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00.00%93,301,43520.36%
无限售条件股份(包括高管锁定股)364,984,269100.00%364,984,26979.64%
股份总数364,984,269100.00%458,285,704100.0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93,301,43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通光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强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与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金实力将得到显著提高,资产负债率将得以进一步下降,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财务基础。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充,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公司业务规模和收入规模都将有所扩大。因此,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本次发行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的计划,本次发行亦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1、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2、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新增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单位:元/股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2023年1-3月/2023年3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末2023年1-3月/2023年3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0.07920.22390.06310.1783
每股净资产3.89393.81164.78004.7145

注1:发行前数据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注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284,558.19282,659.56258,220.54251,101.95
负债合计138,277.99139,551.59122,385.67112,966.03
所有者权益合计146,280.21143,107.96135,834.87138,135.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42,117.35139,115.77132,072.65130,160.39
少数股东权益4,162.863,992.193,762.227,975.5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54,640.02208,312.29192,300.84146,745.23
营业成本44,914.17171,791.52160,245.45109,826.87
营业利润3,334.039,772.536,181.777,753.32
利润总额3,393.329,698.246,313.957,625.50
净利润3,063.778,711.165,465.766,651.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1.398,171.404,493.705,927.0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73.628,797.04-6,009.615,858.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33.74-11,467.22-7,370.70-3,787.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0.49-760.19-1,495.10-7,002.1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7.5327.94-86.82-70.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64.39-3,402.44-14,962.22-5,001.45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3年1-3月2022年末/ 2022年度2021年末/ 2021年度2020年末/ 2020年度
流动比率1.631.591.611.73
速动比率1.391.371.381.51
资产负债率(%)48.5949.3747.4044.99
总资产周转率(次)0.190.770.760.5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492.072.091.74
存货周转率(次)1.605.266.634.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66.023.405.0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43.291.813.97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0.080.220.120.17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070.120.070.13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51,101.95万元、258,220.54万元、282,659.56万元和284,558.19万元,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总额有所增加。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73倍、1.61倍、1.59倍和1.63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51倍、1.38倍、1.37倍和1.39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偿债指标处于合理水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公司各项偿债指标将进一步改善。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收入各年度占比较低。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光纤光缆、输电线缆和装备线缆三大产品,其中光纤光缆和输电线缆是公司两大主要收入来源。同时,随着公司在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市场开拓,装备线缆产品的收入占比报告期内稳步提升,作为新的收入增长点持续为公司实现业绩。2021年度至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由主要产品的销量大幅增加所驱动,2021年度至2022年公司下游客户需求增长,市场前景良好。

公司及保荐人已在发审会前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申报文件及以往公告中对相关情况涉及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发行人上述业绩变化情况不影响发行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58.89万元、-6,009.61万元、8,797.04万元和-6,173.62万元。其中上述期间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分别为151,888.27万元、175,292.79万元、196,474.26万元和50,8799.6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7.53万元、-7,370.70万元、-11,467.22万元和-4,433.74万元。2021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02.18万元、-1,495.10万元、-760.19万元和3,700.49万元。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减少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发行可转债收到大额资金。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忠住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169号联系人:姜独松联系电话:0513-82263991传真:0513-8210511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保荐代表人:任梦飞、郭丽华项目协办人:王天宇项目组其他成员:张吉翔、张俊晖、陈扬宗、刘科晶、蒋文翔联系电话:010-60836857传真:010-60836857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袁华之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16-21层

经办律师:陈阳、刘云、陈玮婧联系电话:010-58137799传真:010-58137788

四、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杨志国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经办会计师:于长江、龙晶羽联系电话:010-63384167传真:010-63427593

五、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杨志国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经办会计师:于长江、龙晶羽联系电话:010-63384167传真:010-63427593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保荐人)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指定任梦飞、郭丽华作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任梦飞,男,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合建卡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等项目。

郭丽华,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曾先后负责或参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收购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收购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华鼎股份控制权收购、星星科技控制权收购、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等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通光线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交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同意推荐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交易,

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169号

电话:0513-82263991

传真:0513-8210511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6857

传真:010-60836857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保荐人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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