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议了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我们对以下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络”或“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子公司经营情况需要,为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且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就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童建炫(签字):
保红珊(签字):
郑相涵(签字):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