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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港口: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5

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徐颂先生、陆永新先生、涂晓平先生、李玉彬先生、刘彬先生、朱伟达先生和刘利兵先生的个人履历,均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二)经本人了解,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冯波鸣先生、陆永新先生作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二)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冯波鸣先生、陆永新先生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担保调整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资产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平、李琦、郑永宽、柴跃廷

2023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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