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下午2时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张友良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系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毕所致,据此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52.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052.60万元。
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