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新娥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1,927,500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新设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新设全资子公司主要开展中高端电子布等相关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办理与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5日